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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12:31
来源:本站
(2017年 3 月 3 日)
一、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一)接收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会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1.74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6,343.91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096.69万元。
2、支出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会共支出款物合计16,547.63万元(含上年结余)。款物支出使用情况为:扶贫攻坚7,990万元;扶贫济困1398.37万元;救灾208.54万元;道路、新农村建设611.40万元;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1,304.87 万元;资助留守儿童 74.49万元;资助福利院及老人74.07 万元;资助重病及残疾患者 564.64万元;资助及修建学校3,055.28万元;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1,069.56万元;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02万元;道德风尚基金88万元;资助乡村贫困教师70.67 万元;救助警察英烈及慰问民警 20 万元;救助烧烫伤儿童13.72 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面善款净资产为15,086.50万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总会和各捐赠单位定向设立的专项基金11,143.03万元,包括市级慈善救助专项基金1183.87万元(其中1000.00万元为原始基金)、总会永久基金100.00万元、慈善基金会本金400.00万元、慈善发展基金140.00万元、重庆道德风尚基金 658.90万元、三诚慈善爱心基金 6,344.64万元、烧烫伤儿童救助基金113.22万元、乡情慈善基金75.88万元、融汇慈善爱心基金172.42万元、海联慈善爱心基金24.79万元、关爱慈善志愿者基金 70.70万元、城乡儿童学前教育爱心基金 140.39 万元、民建善德基金 98.81 万元、环卫工人爱心基金 1,029.58 万元、中山风心病救助基金10.50万元、民生能源慈善爱心基金200.00万元、中科慈善基金31.00万元、首大口腔爱心救助基金10.00万元、上海商会慈善光彩基金21.00万元、国际妇女社爱心助困基金14.02万元、广东商会光彩慈善基金6.95万元、渝安慈善基金23.40万元、帮基金64.81万元、慈善爱眼基金116.40万元、平安建设热心市民基金10.00万元、其它 81.75万元。二是待划拨的定向项目资金3,943.47万元,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定向环保、清洁能源项目待执行资金 2,620.44 万元,贫困群体项目资金207.08万元、资助修建学校项目资金51.81万元,衣恋慈善阳光班助学项目资金555.22万元,道路、桥梁、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15.50万元,资助先心病儿童项目资金 28.10 万元,资助贫困学生项目资金94.25万元,救助重病及残疾患者项目资金89.79万元,资助福利院及老人项目资金52.83万元,扶贫攻坚项目资金10.83万元,资助断肢女孩王芸菲项目资金79.88万元,文化体育等公益项目资28.94万元,爱心助回头项目资金19.96万元,道路桥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15.50万元,捐赠箱项目资金15.50万元,力宏慈善爱心项目18.13万元,微笑列车爱心项目资金2.73万元,其它36.98万元。
二、行政及项目管理经费收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会工作经费收入376.8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收入50万元、捐赠收入263.15 万元、会费收入 3.91 万元、其它收入59.8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会项目管理成本及行政办公支出318.82万元,占本年度总支出的比例为1.89%,符合《慈善法》关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累计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10%”的规定。
三、其它收支情况
2016年市政府支持扶贫济困资金1000万元,福彩公益金收入100万元,用于石柱县“大病医疗救助”项目300万元,用于酉阳县“大病医疗救助”项目500万元,用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情暖万家”活动300万元。
四、财务管理情况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全面法治时代。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格控制各项开支,认真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坚持信息公开,狠抓公信力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严格执行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我们遵照《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规定》、《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重庆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了《重庆市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依据新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转变工作思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程序,规范运行。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信息“公开”制度,财务部坚持每月15日前将上月接受的全部捐款公布在本会网站、华龙网、大渝网,每半年公示善款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坚持对筹募方式、款物接收、项目实施、款物使用、财务审计等信息实行全公开。总会善款资金的募集渠道进一步拓宽,现总会接收捐赠方式有在线捐赠(支付宝、财付通、手机等)、银行捐赠、邮局捐赠、现场捐赠等,因此财务部新增大量的数据需要下载、整理、统计、录入,但我们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认真负责地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和及时,切实做到了诚信于捐赠者,诚信于党委政府,诚信于人民群众。
(三)认真完成各类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公信力建设
一是认真配合做好总会2010年-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及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2016年元月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将对第三届领导任期(2010年-2015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时间短促,为能如期完成总会的年度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我们与展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准备和审计期间的各项衔接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圆满。
二是配合做好捐赠中心的审计工作。配合海特会计师事务所对捐赠中心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及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按照事务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凭据及批准材料。
(四)配合项目部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会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
创新工作方式,配合项目部做好工作。比如,对个人救助款的划拨,慈善资金由原来总会一笔款直接拨付给区县慈善会改为总会直接将救助款分别划拨至受助人银行卡,汇款工作量从一笔业务提高至多笔业务甚至几十上百笔,如9月“三诚慈善基金”开展“点亮微心愿”公益活动,捐款34.50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69名,原来是直接将34.50万元直接划转区县慈善会,再由区县慈善会发放至学生手中,现在我们直接将助学款分别划拨至69名受助学生银行卡;又如“福彩爱心直通车”每年捐款100万元,受助学生1000人次,也是直接将助学款汇款划给每位受助学生,笔数由10笔增加至1000笔;又如融汇爱心支教款每月也直接将款项打入每个支教老师银行卡上,全年累计约200人次。汇款工作量剧增,但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捐款做到了及时准确发放至受益人手中,很大程度提升了总会项目的执行能力,进而提升了慈善总会的影响力。
(五)积极开动脑筋,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全力助推民生改善和脱贫攻坚,是总会的一项中心任务。我们完善了《重庆市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了“将捐赠款的10%-15%由本会统一安排用于本会开展的慈善救助及扶贫攻坚活动”,并在总会领导带领下,与总会各部门积极参与慈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益探索,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如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及探索国际信托的产业扶贫等,为做好扶贫攻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体工作人员不仅加强了业务学习,同时还深入学习《慈善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慈善活动;探索推进,认真研究慈善信托,从而开发慈善资源,拓展慈善领域,建立新形势下慈善增长点。
2016年12月5日,重庆市慈善总会召开了监事会议,各位监事会成员听取了总会工作报告,并对本会审计报告、财务资料、合同文本、项目及救助资料等进行了查阅,大家一致认为:“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决策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实施,为推进慈善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在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有效作为,提高慈善资源使用效益,打造阳光透明机制,发挥慈善优势,助推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