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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14:50
来源:本站
1995年2月27日重庆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为了对广大捐赠者负责,重庆市慈善总会一直将慈善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履行。市慈善总会历届会长特别是程贻举会长一直强调: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要将慈善组织的所有工作都放在透明的玻璃口袋中,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历年来,市慈善总会的重要项目、接收社会捐赠的慈善款物等均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一是通过召开总会监事会向全体监事会成员通报《总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项目合同汇编、财务收付凭据等,形成监事会报告;二是通过总会网络平台和重庆市平面媒体公布总会审计工作报告和监事会年度检查报告;三是通过重庆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华龙重庆慈善网和大渝重庆慈善网每月定期公开上月接受社会捐赠情况。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伸出爱心援手,市慈善总会共计为“5.12”汶川地震灾区人民募集款物1.4亿元,全市慈善会系统共接收抗震救灾款物3.8亿元.为了向广大爱心捐赠者负责,市慈善通过重庆日报、重庆商报等平面媒体以大版面全面系统地公布了“5.12”赈灾款物的接收情况,市慈善总会网站更是逐笔公示接受捐赠情况,赢得了爱心企业和社会公众信任的理解。后来发生的青海玉树、四川芦山等重大地震灾害都采用以上方式及时公示赈灾款物的捐赠情况。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重庆各界通过慈善总会捐赠款物达7600万元,其中资金6400余万元、物资价值1200余万元。如何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到灾区,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当年6月19日,市慈善总会创新公开方式,成立“4?20”芦山地震赈灾社会捐赠资金和灾后援建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向芦山地震灾区捐款的爱心单位和爱心个人代表,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于公益慈善事业的财务、审计、法律、建筑等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和志愿者共计36人组成。该项目监督委员会对7600万元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程贻举会长等会领导还几次带队亲临灾区重建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指导,项目建成后,邀请新闻媒体召开专门会议,向社会公示四川芦山地震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极大地增强了总会的公信力。
2011年6月,郭美美“炫富”事件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慈善和公益成为公众视线关注度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公众对慈善公益机构的公信力、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质疑的呼声很高。慈善公益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已势在必行。当时已有沿海个别省慈善总会制订公布了相关慈善信息公开制度。重庆市慈善总会及时把握这个时间节点,2011年下半年及时地制定出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后来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重庆市慈善总会的慈善信息八公开制度。
一、公开筹募方式。在本会相关网站上公开基金慈善、项目慈善、大众慈善等筹募方式和现场捐赠、邮政汇寄、银行转汇、到本会捐赠箱捐赠等捐赠渠道。本会相关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开突发重特大灾害事件、临时救助等专项筹募方式和捐赠渠道。
二、公开捐赠款物接收情况。每月在本会相关网站上公开慈善捐赠款物接收情况。特大灾害事件、临时救助等的款物接收情况,可视当时情况专项公开。捐赠者有隐私保护要求的,采用适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慈善项目方案。在本会相关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开,一般包括项目背景、救(资)助规模、救(资)助对象条件、救(资)助申请及审批程序、项目申请审批用表等。以文件的形式向区县慈善会公开联手合作的慈善项目方案。
四、公开救(资)助对象。根据捐赠者要求,可选用在区县慈善会公示、由本会向捐赠者反馈、在本会官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拟救(资)助对象有隐私保护要求的采用合适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或向捐赠者反馈无异议者,由本会审批后执行救(资)助。
五、公开救(资)助审批程序。救(资)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在本会官方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经拟救(资)助对象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由所在区县慈善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核(调查属实或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本会审批。救(资)助对象为单位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县慈善会审核后上报本会审批。凡定向捐赠的款物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审批,凡本会接收的未定向款物一律由本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
六、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适时在平面媒体和本会相关网站上公布或直接向捐赠者反馈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监事会、不少于一次向理事会专题报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重特大灾害事件、临时救助等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可视当时情况专项公开。受赠者有隐私保护要求的,采用适当方式公开。
七、公开回馈和评选爱心捐赠者的方式。建立捐赠者爱心档案。给予捐赠者回馈:对于一次性捐赠1万元以下的捐赠者,颁发本会荣誉卡;一次性捐赠1万元以上的捐赠者,颁发本会荣誉证书;一次性捐赠三十万元以上的个人,可授予本会荣誉理事称号。对于爱心单位和大额捐赠的爱心人士,可按规定参与本会和全市层级的慈善奖项评选,评选结果在文件、本会相关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
八、公开监督和审计情况。本会各项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和审计机构审计。监事会不定期督查本会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和救(资)助对象资料。集体现场监督检查本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重大慈善项目在征求捐赠者意见后可组建专项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每年由审计单位对本会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由本会向监事会、理事会公开财务审计情况,同时在本会相关网站以及其他媒体上公开。
在市慈善总会信息“八公开”发布不久,几位市民可能是为了验证总会信息“八公开”,分别通过其银行户捐赠了一分钱,一角钱,一元钱,市慈善都通过其公示平台及时公布接受这几笔捐赠的情况,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晚报、重庆商报等记者及时捕捉信息,刊登了新闻,这些新闻发表后得到了新华网、华龙网、大渝网等数十家网络媒体的传播,让公众比较直观具体地了解了市慈善总会八公开制度发挥的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信息八公开”制度,加强重庆市慈善总会公信力建设,2014年3月10日总会办公会又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慈善总会关于“信息八公开”制度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对信息公开坚持的原则,信息八公开的责任制落实,具体公开的时间节点、公开的方式,以及信息八公开的纪律约束机制等项内容作出了具体规范,从而使重庆市慈善总会信息八公开制度更加完善。